为推动中国(呼和浩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加快发展,按照《财政部 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和《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4]36号)(以下简称《申报工作通知》)要求,结合呼市跨境电商综试区实际情况,现就组织申报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跨境电商发展方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申报对象
1.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包括自建跨境电子商务销售平台的进出口企业、利用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开展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和第三方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
2.跨境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包括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交易、支付、通关、仓储、物流等相关服务的企业。
3.在市内开设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采取线上下单、线下展示销售等方式,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销售的企业。
二、申报内容
1.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及相关信息系统建设,包括软件系统开发及配套硬件设施建设等。
2.支持海外仓、保税仓、出口集货仓等跨境电子商务仓储设施建设,包括货架(货柜)、仓储搬运设备、分拣机等设备购置和管理信息系统开发等。
3.支持2019年1月1日后投资新建的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设备购置和线上销售平台建设等。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请表》(详见附件:3.支持新型贸易方式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申请报告(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经营情况,项目基本情况和申请事项等);
3.项目单位法人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含审计报告附注)和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5.各企业在申报项目时要出具项目承诺书,对项目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承诺。承诺资金全部合规、合法用于项目建设内容,不得挪作他用;并承诺一旦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企业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申请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需提供项目建设合同(协议)、资金投入的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平台交易额证明材料、平台与商户(不低于50家)服务合同(需提供如下所列明2项及以上服务内容,包括:国际货运代理、通关服务、营销推广、金融保险服务对接、售后维修服务及退换货服务)、商户(不低于50家)进出口数据清单(进出口企业名单、进出口额)等相关材料;
7.申请“海外仓”、“边境仓”支持场地租赁、仓储费,须提供场地(“海外仓”总面积不低于5000平米、“边境仓”总面积3000平米)租赁合同(协议)、相关费用有效票据复印件;申请支持货架(货柜)、仓储搬运设备、分拣机等设备购置和管理信息系统开发,需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如委托第三方开发管理系统,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相关费用发票复印件(房屋购买和土建征地项目不予支持)。
8.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申请支持,须提供店铺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现场展示商品的SKU和线上售卖商品SKU清单;申请支持设备购置,需提供设备购置合同及发票复印件;申请支持线上销售平台建设,如委托第三方开发系统,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复印件,相关费用发票复印件。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主体在email365_365bet娱乐登录_365bet亚洲真人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五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项目申报主体的《工商营业执照》等法律必备证照齐全有效。
3.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4.投入运营的自建海外仓、边境仓库(仓储物流等综合服务设施)总面积分别不低于5000平米、3000平米,服务企业数量不低于50家,对当地跨境电商B2B业务有较强带动作用。能够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国际仓储和物流配送服务的同时,还能提供如下所列明2项以上(含)内容的服务,包括:国际货运代理、通关服务、营销推广、金融保险服务对接、售后维修服务、退换货服务。
5.跨境电子商务体验店面积不少于100平米,店内现场展示商品的SKU数量不少于300种,通过线上售卖的商品SKU数量不少于500种,单店年度销售额(含线上线下)不少于50万元。
五、其他
1.凡2018—2019年度使用因素法资金支持的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予许重复上报,经发现重复上报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三年内不再享受国家资金扶持。
2.新区管委会将根据企业的报送情况,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审,经评审合格的企业将纳入拟支持名单。
3.申报材料需提交纸质版(一式五份)以及电子版。各企业项目申报材料的格式、与要求不符的将视同不合格材料予以退回。
4.项目报送时间:请各单位务必于10月30日前报送到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经济综合运行局,逾期不报的将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关于2020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委会
2020年10月16日
(联系人:张雅琼 梁爽;联系电话:0471-7388053 15124730268 15661055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