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 通知公告 > 申报
        申报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旗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各有关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内科合字〔202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积极组织辖区相关企事业单位按时申报。

        一、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本年度申报的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包括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两种类型。符合国合基地申报条件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创新型企业以及科技中介组织等均可进行申报。

        请国合基地申请单位认真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确定申报类型,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实施方案》(依据编制指南)和科研诚信承诺书(纸质版申请书2份、实施方案2份,科研诚信承诺书1份,电子版申报材料1份)。已是国家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自动备案为自治区国合基地,不受申报数量限制。

        二、组织推荐程序

        各申报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科研诚信承诺书于4月7日前报送属地科技管理部门,属地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推荐工作,需对申报单位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并于4月11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文件报送市科技局科技合作科。

        联系人:张芳 张敏

        联系方式:0471-6621287

                                   email365_365bet娱乐登录_365bet亚洲真人科学技术局

        2022年3月28日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1648627350744098363.pdf

              科 研 诚 信 承 诺 书.docx

                1648627350759049058.docx

              内蒙古自治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报书.docx

                1648627350759000986.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