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山高新区、和林格尔新区、综合保税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内科成字〔2022〕4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申报人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经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内蒙古自治区专业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在职人员(含2022年8月20日前新备案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2.参加国家或自治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举办的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获得初级(含)以上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
3.2022年度(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累计促成技术转移转化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
4.符合科研诚信要求。
二、申报流程
(一)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有申报人所在服务机构负责,填写《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经纪人/经理人服务业绩申报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报各归口管理部门。
(二)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查,合格的于2022年8月20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一式3份及推荐文件报送市科技局成果管理与转化科,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奇
联系电话:0471-6621281
邮箱:kjjcgzhk123@163.com
地址:呼和浩特科创中心12楼1201室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技术经纪人服务业绩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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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