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是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同时迎来了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浓厚氛围。按照自治区和我市宪法宣传周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具体安排,决定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重点,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人社系统干部职工宪法意识,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全面建设法治人社,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三、活动时间
2022年“宪法宣传周”从12月4日至12月10日,为期一周。
四、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人社部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学习培训活动。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
(二)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贯通起来,全面落实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规划纲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
(三)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突出学习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的深远历史意义。聘请专家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知识讲座。
(四)开展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民法典及党内法规活动。将宪法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通过“人社干部大讲堂”、线上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广泛学习宪法法律及党内法规。
(五)组织参加全市 “12·4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开展“宪法宣传周”宪法法律系列知识竞答,组织“月学法”线上专题测试活动。
(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六进”主题活动,利用报、网、端、微、屏广泛宣传普及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法律法规及人社系列政策。
(七)持续加大疫情期间人社政策普及宣传力度。广泛开展“走基层 送政策”、“手拉手”联系基层主题宣传活动,深入普及社会保险降费缓交、援企稳岗、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援助等系列政策,将人社政策及时送达企业、送到各类服务群体。
(八)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以案释法精课堂”综合行政执法专项业务培训,持续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九)组织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专项宣传活动。围绕疫情期间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各单位、科室利用本单位企业微信群、网上办事大厅、咨询平台等各类线上资源,向各服务企业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通过广泛宣传,使宪法及人社法律深入人心。
(十)充分发挥“互联网+普法”优势,积极推送宪法宣传片、法治动态、普法信息,强化线上普法效果,营造“宪法宣传周”宣传氛围,使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成为每个公职人员的自觉行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各科室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领导干部要带头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牢牢把握宪法宣传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要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推动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各单位、科室要积极组织参加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制定计划,周密安排,推动工作有序开展,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局政策法规科。
(三)强化宣传效果。各单位、科室要在有效利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加大新媒体普及推广力度,充分运用“互联网+普法”宣传载体优势,拓展宣传渠道,突出宣传效果,将宪法宣传周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同时,注重在活动中选树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做法,确保宣传活动收到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