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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365_365bet娱乐登录_365bet亚洲真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工程科  发布日期:2015-07-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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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出租出借资质、借用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终身制,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依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呼城建委发【2015】323号)文件精神,由市建委工程科、市场科、法规科、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对市属九个旗县区以及市直监督项目进行了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终身制履行情况,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和对转包、违法分包、出租出借资质、借用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重点检查旗县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检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重点抽检建筑结构混凝土构件强度、受力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结构抗震构造做法等。

        (三)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履行情况,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四)旗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情况,重点抽查监督记录、质量与安全问题整改回复跟踪情况、监督档案建立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为保证执法检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本次检查采取不向地方政府打招呼,不听取一般性工作汇报,直奔现场,突击检查。

        检查从2015年6月30日开始,7月9日结束历时十天,共对16个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旗县区12个项目,市区4个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11份,现场抽检原材料5组,对两个项目进行了专门的实体检测。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以住建部下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主要对施工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程合同签订及备案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以及前期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在市场行为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旗县区监管项目在执行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和法人授权书即“两书”制度方面,普遍存在宣传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2、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内容设定不科学。招投标、合同备案率低,施工现场补充协议不备案,其内容与备案合同严重不符。部分施工单位直接将分项工程承包给班组,与个人签订合同。专业分包发包比较随意,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备案,不约定专业分包项目负责人,加盖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部或分公司印章。检查中发现分包企业有超资质承揽业务的现象,因合同没有备案,监管单位未能及时给予纠错改正。合同中部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内容即为扩大劳务,“除钢筋原材和商品混凝土由施工单位负责其余均由劳务公司承包”。

        3、工程款支付缺乏有效证明凭证。检查中除个别大企业承建的项目能够提供银行的资金往来记录外,绝大部分受检项目未见有效支付凭证,均为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据或个人签字凭条,无法体现支付账户的信息。

        4、项目管理中的很多制度不落实,不能发挥有效作用。有些项目的管理没有严密的规章制度,主要靠“人治”;有些项目有制度但实际管理则是凭经验,把制度停留在墙上。

        (二)实体质量方面

        1、有些施工现场搅拌砌筑砂浆无电子计量设备。

        2、直螺纹套筒连接梁柱主筋,端部处理、安装工艺等未按标准要求执行,接头部位受力性能难以保证。

        3、现场模板支撑体系与专项方案不符。

        4、梁柱主要构件结点部位存在施工冷缝。

        5、(旗县区项目)较大质量缺陷处理无专项方案及专项验收记录。

        6、分户验收工作未能按照要求执行,分部验收工作相对滞后。

        7、(旗县区项目)重大结构变更及节能相关变更未能提供有效变更文件及审查通过性证明。

        8、暗柱、框柱核心区箍筋间距及构造柱搭接区箍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9、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差,原材料送检试样代表性差。

        (三)现场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执法部门对上级相关通知、要求宣贯力度不够,不能及时传达到项目部,项目部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不甚了解。现场安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赛罕区将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抽调做其它工作,严重影响了正常本职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不能很好的落实。管理人员对施工方案的编审批不认真、不严肃,经审批的方案不能在现场得到有些落实。

        3、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较差。特别是旗县监管的项目,扬尘治理措施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当前,我市建筑施工正处于高峰期,质量安全监管任务非常繁重。旗县区要继续深入贯彻住建部、住建厅关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城乡建设委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通知精神开展全覆盖的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严历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本次检查组查出的有关问题各监管机构要督促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查处。整改和处理情况于7月30日前报我委工程科。针对本次检查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是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次检查发现部分旗县区业务开展缓慢,人员严重不足是主要原因。(赛罕区住建局安监站现有3人,2人抽调从事其他工作,1人无法进行执法检查,致使监管的内蒙古图书馆扩建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随着近年来建筑体量、建筑规模的不断增加,政府行政职能的向下延伸,旗县区在项目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量将不断加大,基层技术人员将严重不足,旗县区住建局一定要抛弃“重使用、轻培养,重眼前、轻长远”思想,着重与当地政府协调沟通,解决人才不足,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是当务之急。

        (二)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切实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参建各方行为,把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做为常态工作,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三)不断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对本辖区内的项目,要实行差别化管理,对项目质量安全工作不达标的,要增加检查频次,对下达停工的项目,要做到切实停下来整改。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及民生工程,要加强管理,一定要保证管理到位,履职到位。把质量安全督查与企业资质核查、市场准入紧密结合。

        (四)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高专项治理成效。我市进入雨季,大部分地区雨水增多,要加强深基坑、临时建筑、施工车辆通道、基坑周边防护和检测工作,完善预防措施。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高支模、深基坑、塔吊安装拆卸、临边、吊篮、洞口和电梯井的防护和检查,加强安全常识的培训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尤其要重点抓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审、执行的监督检查,防范较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现场人员的管理,在非施工时间严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旗县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工程质量安全的风险防控意识。

        (五)全力推进建筑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我市在推进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已取得很好成效,按照住建部要求,下一步将重点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旗县区住建局要提高对建筑质量标准化工作认识,积极引导已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先行先试,加强宣传引导,以典型引路、现场观摩学习、开展经常性质量安全讲座等形式,切实将质量标准化工作得到快速开展。

        (六)加强对停缓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受现今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较大的影响,建设工程项目因资金链断裂而停缓建的情况不断出现。为保证此类工程在停缓建期间的安全,加大巡管力度,有针对性的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附:1、各项目工程在实体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各项目工程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7月15日

         

         

        附件一

        各项目工程实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清水河县文博苑棚户区改造项目(清水河县)

        1、现场搅拌砌筑砂浆无计量,混凝土结构局部露筋、孔洞。

        2、构造柱钢筋绑扎、主筋位置不符合要求,箍筋间距偏大。

        3、未按要求进行招投标手续,未办理“两书”,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差,现场未派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质保体系不健全。

        (二)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后勤保障中心(和林县)

        1、直螺纹套筒连接框柱主筋端部处理不符合要求。

        2、地基土质含湿陷性黄土层,基槽底部及周边未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基坑底部积水较多。

        3、基槽开挖深度局部5.7米,未见深基坑专家论证方案。

        (三)双河明珠二期1#楼工程(托克托)

        1、未批先建,无施工许可擅自施工。

        2、分户验收现场无标识;施工缝留置位置(楼梯部位)不符合要求;模板支撑体系与专项方案不符;电渣压力焊连接主筋,端部处理不符合要求。

        3、未见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相应支付凭证。

        4、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齐全,进场材料合格证明材料收集不齐全,整改通知单回复情况差。

        (四)康居花园住宅三期12#楼工程(托克托)

        1、现场抽测外墙外保温厚度,局部达不到设计要求。

        2、多处板底存在水印、裂纹,需参建责任单位查明原因合理处理。

        3、对监理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未见回复和整改意见。

        4、无分包单位合同,未见材料(商砼)、设备的合同及银行支付凭证。

        (五)清华园商住楼8#(土左旗)

        1、一层商业及7#楼与8#楼之间商业用房施工无依据,未见该部分建筑施工图纸及报建手续。

        2、外窗及外墙外保温使用材料未经送试检验合格即使用于工程实体,窗变更未见相关变更文件。

        3、未见劳务分包合同,未见材料采购工程款支付凭证。

        4、无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未见监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

        (六)碧水蓝山商住小区续建项目二期工程(土左旗)

        1、外墙保温使用材料现场抽测性能不符合要求(岩棉憎水性,挤塑板阻燃性能)。

        2、干挂石材幕墙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外墙装饰变更无图纸审查证明。

        3、梁柱结点部位存在冷缝,局部板底麻面,二次结构做法不符合要求,地下室顶板后开洞口做法无依据。

        4、未见分包合同及有效工程款支付凭证。

        5、总监理工程师未见变更手续及劳动合同。

        (七)武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武川县)

        1、基础分部做法与原设计不符,未见变更文件。

        2、门、窗洞口部位做法与原设计不符,未按要求加设构造柱。

        (八)武皇花园二期3#楼(武川县)

        1、楼梯间部分混凝土柱缺失,直接将楼梯梁传入承重墙内,施工无依据,与设计不符。

        2、阳台部位砌筑施工不符合要求,墙拉筋缺失,且擅自将原设计混凝土结构改为砌筑结构,未见设计变更。

        3、局部墙体根部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

        4、模板支撑体系与专项方案不符,存在隐患。

        (九)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馆外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赛罕区)

        1、柱梁主要构件结点部位存在明显冷缝。

        2、直螺纹套筒连接梁柱主筋,端部处理、安装工艺不符合要求,接头受力性能难以保证。

        3、地库部分主梁钢筋绑扎、安装不符合要求。

        4、二次结构构造柱施工质量差,部分构造柱剔凿至主筋外露,擅自将主筋切割,未见缺陷处理方案及处理记录。

        5、施工单位未提供任何相关市场行为检查材料。

        6、未见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且检查时不在岗履职。

        (十)恼包村二期接待中心(新城区)

        1、框柱核心区箍筋间距不符合要求,主次梁结点做法,箍筋加密区做法不符合要求,箍筋加工,安装不规范。

        2、直螺纹套筒连接接头加工,安装不符合要求,板上分布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缺筋情况。

        3、模板支撑体系与专项方案不符。

        4、对监理单位下达的回复单的内容缺乏影像资料。

        5、劳务分包合同无总包法人签字。

        6、未见个别商混凝土站的企业资质及银行支付款凭证。

        (十一)万锦南堤香墅17#(玉泉区)

        1、马凳高度不够,板厚度控制不到位,梁、柱主筋位置不符合要求,暗柱核心区箍筋间距不够。

        2、剪力墙起步筋位置不准确,构件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到位。

        3、局部板底存在通长裂缝。

        4、总监劳动合同代签,整改回复形式不符合要求。

           (十二)诺德龙湾花园小区工程(回民区)

        1、      直螺纹套筒连接框柱主筋,端部处理不符合要求,外露丝扣不符合要求。

        2、 模板支撑体系与专项方案不符。

        3、 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不齐全(未见社保、工资证明)。

        4、 未见劳务分包合同,其它合同签订由项目经理签订,部分合同无中标单位盖章。

        5、 无有效支付凭证,个人收据且无合同财务章。

        (十三)塞外安居8#(市直)

        1、模板支撑体系存在与专项方案不符情况;

        2、直螺纹套筒连接接头加工端部处理不符合要求

        3、总包与劳务分包,材料设备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签订的合同章市项目部公章

        (十四)泽信加州华府三期一标段5#(市直)

        1、墙柱根部未按要求进行凿毛处理,烂根情况普遍。

        2、洞口下部矮墙后浇筑部位钢筋绑轧不符合要求。

        3、劳务分包合同法人由项目经理代签。

        (十五)中海左岸银河天街A区(市直)

        1、直螺纹套筒连接梁、柱、主筋、部分接头端部处理不符合要求,现场先安装接头后吊装作业面,程序不符合标准要求,接头受力工况改变,不符合性能要求。

        2、标养试块现场养护环境不符合要求。

        3、未见防水公司相关资质。

        (十六)满世尚都(市直)

        1、核心区箍筋间距不符合要求,搭接区未按要求进行箍筋加密。

        2、构件根部未按要求进行剔凿处理,主筋施焊较多。

        3、整改回复不及时,未进行复查记录。

         

         

         

         

         

         

         

        附件二:

        各项目工程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清水河文博苑5号住宅楼

        未封闭施工,无门楼,无标识,无五牌一图,道路未硬化,无门卫,无冲洗设施,裸露土层未绿化,场地存在积水。脚手架无通长垫板,连墙件数量不足且连接方式不规范,架体未封闭,无平网,无随层网,剪刀撑设置不规范。支撑系统审批不全,无验收表,无临边防护,临电未执行TN-S系统及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无开关箱,箱体内仍用DZ47系列开关。钢筋场地无防护棚,出入口无防护棚,楼梯及洞口未防护。龙门架未办理使用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均未持证上岗。资料不全,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均不在现场。监理有通知无回复。

         2、和林中国电信云计算后勤保障中心

        道路未硬化,无防尘措施,无五牌一图,无门卫,无冲洗设施,未绿化,场地积水。资料不全,部分钢筋机械未入防护棚,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现场未封闭施工,操作人员无可靠立足点。监理有通知无回复。

        3、托县双河明珠小区二期1号楼

        未封闭施工,无门楼,无标识,无五牌一图,道路未硬化,无门卫,无冲洗设施,未绿化,场地积水。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且连接方式不正确,横向扫地杆设置不正确,架体未封闭,无平网,无随层网,剪刀撑不到位。模支系统无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数量不足,无剪刀撑。临边防护不到位,洞口未防护,楼内未清理,电梯井防护不到位且防护门未达到标准化,材料堆放混乱,部分钢筋机械未入防护棚,木工机械无防护措施,无消防器材。起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

        4、托县金河康居花园住宅小区12号楼

        该项目基本完工,实体无脚手架,无基坑,现场未硬化,无冲洗设施,道路未硬化,现场未绿化。资料方面:审批程序不到位,验收无结论,无项目经理、总监执业资格章,资料不全。监理有通知无回复。

        5、土左旗碧水蓝山S4号楼

        施工围挡不符合要求,无五牌一图,无冲洗设施,主干道未硬化,现场无绿化,现场材料堆放混乱,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龙门架未办理使用登记,临电开关箱严重不足,线路无防护措施,楼梯无护身栏杆,孔洞无防护措施,天井无平网,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电梯井口无防护,井内无防护措施。监理有通知无回复。

        6、土左旗清华园7号8号楼

        该项目现场基本完工,实体无检查项目。资料方面无方案,无验收,审批程序不到位,未按要求填写资料,除施工组织及规章制度外其他安全资料未见。

        7、武川法院审判楼

        无冲洗设施,主干道未硬化,现场无绿化,大厅内脚手架无纵横向扫地杆,小横杆数量不足,无剪刀撑,脚手板未满铺,无安全通道,吊篮无安全绳,无开关箱,搅拌机无防护棚,材料堆放混乱,孔洞无防护,施工升降机无使用登记。脚手架审批程序不全,验收无结论,无量化指标,无项目经理及总监签章。

        8、武川武皇二期3号楼

        无门楼,无标识,无五牌一图,道路未硬化,无门卫,无冲洗设施,未绿化,场地积水。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且连接方式不正确,无平网,无随层网,剪刀撑不到位。模支系统无纵横向扫地杆,无纵横向水平杆,无剪刀撑。临边防护不到位,洞口未防护,楼内未清理,材料堆放混乱,钢筋机械未入防护棚,木工机械无防护措施,无消防器材。临电未执行TN-S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破损,无门,无锁,无系统图,无标识。龙门架无使用登记,立即拆除。现场无安全资料。监理有通知无回复。

        9、回民区诺德龙湾

        该项目未取得复工许可,擅自施工。脚手架剪刀撑不到位,连墙件不足,部分立杆底部悬空。模支系统无纵横向扫地杆,无纵横向水平杆,无剪刀撑。楼梯未设防护栏杆,作业层防护不到位。无消防器材。

        10、玉泉区万锦。香墅17号楼

        道路未硬化,无门卫,未绿化,。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且连接方式不正确,无随层网,剪刀撑不到位。脚手架挑梁(北侧凹陷处)根部连接不可靠。部分洞口未防护,临边护栏未固定,电梯井防护不到位,楼内未清理,材料堆放混乱,钢筋机械未入防护棚,线路防护不到位,模支系统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数量不足,无剪刀撑。方案不能指导施工,验收无结论,无量化指标,无项目经理及总监签章。基坑未提供方案,部分边坡以塌陷,要求采取措施防护。

        11、新城区脑包村接待中心

        脚手架方案审批不全,横向扫地杆设置不符合要求,连墙件及小横杆数量严重缺失,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临边防护不到位,基坑无防护措施,无排水措施,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PE线未与设备连接。线路防护不到位。

        12、赛罕区内蒙古图书馆

        无门楼,无标识,无五牌一图,无门卫,无冲洗设施,未绿化,场地积水。围挡不符合要求,材料堆放无序,临电未执行TN-S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破损,无门,无锁,无系统图,无标识。开关箱集中设置,距离设备大于3米,PE线未与设备连接。钢筋场地无防护棚,脚手架方案审批不全,无横向扫地杆,无连墙件,小横杆数量严重缺失,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无平网,临边防护不到位,基坑无防护措施,无排水措施,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模支系统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数量不足,无剪刀撑,作业人员无可靠立足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物料提升机无任何防护措施,无备案,无使用登记。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均不在岗。

        13、市管塞外安居新城公租房B7号

        现场内未硬化,未绿化,未覆盖,脚手架方案审批不全,横向扫地杆设置不符合要求,连墙件严重缺失,及小横杆数量不足,验收结论不明确,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无排水措施,模支系统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数量不足,无剪刀撑,水平杆数量不足,个别立杆悬空,个别开关箱使用DZ47系列开关,PE线未与设备连接。线路防护措施不到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材料堆放无序,临边防护不到位,木工场地无消防设施。

        14、市管加州华府5号

        现场内未硬化,未绿化,未覆盖,脚手架方案审批不全,横向扫地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剪刀撑不到位,小横杆数量不足且均不在主节点,脚手架与楼体间无防护措施,挑梁与楼体锚固不正确,临边防护不到位,孔洞无防护,电梯井从7层往上无防护门,楼梯从7层往上无防护栏杆,个别开关箱距离设备大于3米,无标识,个别设备未与PE线连接,楼内线路无防护措施,基坑东侧下部以拆除应尽快完善,基坑无排水措施,大模板及钢材存在集中存放在地库顶板的问题,大模板防倾覆措施应加强,资料填写不符合要求,审批无执业资格章。

        15、市管中海左岸银河天街A区

        现场内未全部硬化,未绿化,未覆盖,无冲洗设施,无安全通道,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符,连墙件及小横杆数量不足,验收结论不明确,无平网,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临边防护不到位,孔洞无防护,个别设备未与PE线连接。

        16、市管满世尚都2号

        场内未绿化,未覆盖,脚手架横向扫地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剪刀撑不到位连墙件及小横杆数量不足,无首层平网,主通道无护身栏杆,临边防护不到位,孔洞无防护。临电方面,个别箱门破损,无标识,无电器连接,设备未与PE线连接,开关箱大量使用DZ47系列开关,钢筋场地防护棚不达标,安全资料未提供。监理整改单无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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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365_365bet娱乐登录_365bet亚洲真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07-16   来源:工程科    

        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属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出租出借资质、借用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终身制,强化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建筑工程质量。依据《关于开展全市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呼城建委发【2015】323号)文件精神,由市建委工程科、市场科、法规科、招标办、质监站、安监站组成检查组,对市属九个旗县区以及市直监督项目进行了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各地贯彻落实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况,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责任终身制履行情况,开展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检查情况和对转包、违法分包、出租出借资质、借用挂靠资质等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重点检查旗县区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二)工程实体质量情况,检查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实体质量,重点抽检建筑结构混凝土构件强度、受力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结构抗震构造做法等。

        (三)各方责任主体质量行为履行情况,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四)旗县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工作情况,重点抽查监督记录、质量与安全问题整改回复跟踪情况、监督档案建立等情况。

        二、检查方式

        为保证执法检查工作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本次检查采取不向地方政府打招呼,不听取一般性工作汇报,直奔现场,突击检查。

        检查从2015年6月30日开始,7月9日结束历时十天,共对16个项目进行了检查。其中旗县区12个项目,市区4个项目。下发整改通知单11份,现场抽检原材料5组,对两个项目进行了专门的实体检测。

        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场行为方面。

        以住建部下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为依据,主要对施工现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项目部管理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程合同签订及备案情况,工程款支付情况以及前期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在市场行为方面存在如下问题。

        1旗县区监管项目在执行建设五方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承诺书和法人授权书即“两书”制度方面,普遍存在宣传和落实不到位的情况。

        2、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内容设定不科学。招投标、合同备案率低,施工现场补充协议不备案,其内容与备案合同严重不符。部分施工单位直接将分项工程承包给班组,与个人签订合同。专业分包发包比较随意,合同签订不规范不备案,不约定专业分包项目负责人,加盖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项目部或分公司印章。检查中发现分包企业有超资质承揽业务的现象,因合同没有备案,监管单位未能及时给予纠错改正。合同中部分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内容即为扩大劳务,“除钢筋原材和商品混凝土由施工单位负责其余均由劳务公司承包”。

        3、工程款支付缺乏有效证明凭证。检查中除个别大企业承建的项目能够提供银行的资金往来记录外,绝大部分受检项目未见有效支付凭证,均为加盖公司财务印章的收据或个人签字凭条,无法体现支付账户的信息。

        4、项目管理中的很多制度不落实,不能发挥有效作用。有些项目的管理没有严密的规章制度,主要靠“人治”;有些项目有制度但实际管理则是凭经验,把制度停留在墙上。

        (二)实体质量方面

        1、有些施工现场搅拌砌筑砂浆无电子计量设备。

        2、直螺纹套筒连接梁柱主筋,端部处理、安装工艺等未按标准要求执行,接头部位受力性能难以保证。

        3、现场模板支撑体系与专项方案不符。

        4、梁柱主要构件结点部位存在施工冷缝。

        5、(旗县区项目)较大质量缺陷处理无专项方案及专项验收记录。

        6、分户验收工作未能按照要求执行,分部验收工作相对滞后。

        7、(旗县区项目)重大结构变更及节能相关变更未能提供有效变更文件及审查通过性证明。

        8、暗柱、框柱核心区箍筋间距及构造柱搭接区箍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

        9、见证取样制度执行情况差,原材料送检试样代表性差。

        (三)现场安全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各执法部门对上级相关通知、要求宣贯力度不够,不能及时传达到项目部,项目部对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不甚了解。现场安全监管人员严重不足。赛罕区将质量、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抽调做其它工作,严重影响了正常本职的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2、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不能很好的落实。管理人员对施工方案的编审批不认真、不严肃,经审批的方案不能在现场得到有些落实。

        3、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落实较差。特别是旗县监管的项目,扬尘治理措施较少。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当前,我市建筑施工正处于高峰期,质量安全监管任务非常繁重。旗县区要继续深入贯彻住建部、住建厅关于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按照市城乡建设委的统一部署和相关通知精神开展全覆盖的自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严历查处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本次检查组查出的有关问题各监管机构要督促整改,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查处。整改和处理情况于7月30日前报我委工程科。针对本次检查中反映的有关问题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人才引进与培养是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本次检查发现部分旗县区业务开展缓慢,人员严重不足是主要原因。(赛罕区住建局安监站现有3人,2人抽调从事其他工作,1人无法进行执法检查,致使监管的内蒙古图书馆扩建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随着近年来建筑体量、建筑规模的不断增加,政府行政职能的向下延伸,旗县区在项目招投标、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量将不断加大,基层技术人员将严重不足,旗县区住建局一定要抛弃“重使用、轻培养,重眼前、轻长远”思想,着重与当地政府协调沟通,解决人才不足,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是当务之急。

        (二)继续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切实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本地区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契机,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和参建各方行为,把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做为常态工作,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促进我市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三)不断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方式。对本辖区内的项目,要实行差别化管理,对项目质量安全工作不达标的,要增加检查频次,对下达停工的项目,要做到切实停下来整改。对政府投资的项目及民生工程,要加强管理,一定要保证管理到位,履职到位。把质量安全督查与企业资质核查、市场准入紧密结合。

        (四)继续加大隐患排查力度,提高专项治理成效。我市进入雨季,大部分地区雨水增多,要加强深基坑、临时建筑、施工车辆通道、基坑周边防护和检测工作,完善预防措施。要切实加强施工现场高支模、深基坑、塔吊安装拆卸、临边、吊篮、洞口和电梯井的防护和检查,加强安全常识的培训和安全责任制的落实,尤其要重点抓好施工方案和应急预案的编、审、执行的监督检查,防范较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要加强现场人员的管理,在非施工时间严禁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事故。旗县区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工程质量安全的风险防控意识。

        (五)全力推进建筑质量安全标准化工作。我市在推进建筑安全标准化工作已取得很好成效,按照住建部要求,下一步将重点推进质量标准化建设,旗县区住建局要提高对建筑质量标准化工作认识,积极引导已具备条件的企业进行先行先试,加强宣传引导,以典型引路、现场观摩学习、开展经常性质量安全讲座等形式,切实将质量标准化工作得到快速开展。

        (六)加强对停缓建工程的安全监管。受现今经济增速放缓下行压力较大的影响,建设工程项目因资金链断裂而停缓建的情况不断出现。为保证此类工程在停缓建期间的安全,加大巡管力度,有针对性的排除安全隐患,避免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

         

        附:1、各项目工程在实体质量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各项目工程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5年7月15日

         

         

        附件一

        各项目工程实体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清水河县文博苑棚户区改造项目(清水河县)

        1、现场搅拌砌筑砂浆无计量,混凝土结构局部露筋、孔洞。

        2、构造柱钢筋绑扎、主筋位置不符合要求,箍筋间距偏大。

        3、未按要求进行招投标手续,未办理“两书”,管理人员到位情况差,现场未派驻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质保体系不健全。

        (二)中国电信云计算内蒙古信息园后勤保障中心(和林县)

        1、直螺纹套筒连接框柱主筋端部处理不符合要求。

        2、地基土质含湿陷性黄土层,基槽底部及周边未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基坑底部积水较多。

        3、基槽开挖深度局部5.7米,未见深基坑专家论证方案。

        (三)双河明珠二期1#楼工程(托克托)

        1、未批先建,无施工许可擅自施工。

        2、分户验收现场无标识;施工缝留置位置(楼梯部位)不符合要求;模板支撑体系与专项方案不符;电渣压力焊连接主筋,端部处理不符合要求。

        3、未见劳务分包合同及材料采购、设备租赁等相应支付凭证。

        4、监理单位人员配备不齐全,进场材料合格证明材料收集不齐全,整改通知单回复情况差。

        (四)康居花园住宅三期12#楼工程(托克托)

        1、现场抽测外墙外保温厚度,局部达不到设计要求。

        2、多处板底存在水印、裂纹,需参建责任单位查明原因合理处理。

        3、对监理单位下发的整改通知单未见回复和整改意见。

        4、无分包单位合同,未见材料(商砼)、设备的合同及银行支付凭证。

        (五)清华园商住楼8#(土左旗)

        1、一层商业及7#楼与8#楼之间商业用房施工无依据,未见该部分建筑施工图纸及报建手续。

        2、外窗及外墙外保温使用材料未经送试检验合格即使用于工程实体,窗变更未见相关变更文件。

        3、未见劳务分包合同,未见材料采购工程款支付凭证。

        4、无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合同,未见监理单位下发整改通知单。

        (六)碧水蓝山商住小区续建项目二期工程(土左旗)

        1、外墙保温使用材料现场抽测性能不符合要求(岩棉憎水性,挤塑板阻燃性能)。

        2、干挂石材幕墙施工工艺不符合要求,外墙装饰变更无图纸审查证明。

        3、梁柱结点部位存在冷缝,局部板底麻面,二次结构做法不符合要求,地下室顶板后开洞口做法无依据。

        4、未见分包合同及有效工程款支付凭证。

        5、总监理工程师未见变更手续及劳动合同。

        (七)武川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工程(武川县)

        1、基础分部做法与原设计不符,未见变更文件。

        2、门、窗洞口部位做法与原设计不符,未按要求加设构造柱。

        (八)武皇花园二期3#楼(武川县)

        1、楼梯间部分混凝土柱缺失,直接将楼梯梁传入承重墙内,施工无依据,与设计不符。

        2、阳台部位砌筑施工不符合要求,墙拉筋缺失,且擅自将原设计混凝土结构改为砌筑结构,未见设计变更。

        3、局部墙体根部做法不符合设计要求。

        4、模板支撑体系与专项方案不符,存在隐患。

        (九)内蒙古自治区图书馆馆外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赛罕区)

        1、柱梁主要构件结点部位存在明显冷缝。

        2、直螺纹套筒连接梁柱主筋,端部处理、安装工艺不符合要求,接头受力性能难以保证。

        3、地库部分主梁钢筋绑扎、安装不符合要求。

        4、二次结构构造柱施工质量差,部分构造柱剔凿至主筋外露,擅自将主筋切割,未见缺陷处理方案及处理记录。

        5、施工单位未提供任何相关市场行为检查材料。

        6、未见总监理工程师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且检查时不在岗履职。

        (十)恼包村二期接待中心(新城区)

        1、框柱核心区箍筋间距不符合要求,主次梁结点做法,箍筋加密区做法不符合要求,箍筋加工,安装不规范。

        2、直螺纹套筒连接接头加工,安装不符合要求,板上分布筋间距不符合设计要求,存在缺筋情况。

        3、模板支撑体系与专项方案不符。

        4、对监理单位下达的回复单的内容缺乏影像资料。

        5、劳务分包合同无总包法人签字。

        6、未见个别商混凝土站的企业资质及银行支付款凭证。

        (十一)万锦南堤香墅17#(玉泉区)

        1、马凳高度不够,板厚度控制不到位,梁、柱主筋位置不符合要求,暗柱核心区箍筋间距不够。

        2、剪力墙起步筋位置不准确,构件保护层厚度控制不到位。

        3、局部板底存在通长裂缝。

        4、总监劳动合同代签,整改回复形式不符合要求。

           (十二)诺德龙湾花园小区工程(回民区)

        1、      直螺纹套筒连接框柱主筋,端部处理不符合要求,外露丝扣不符合要求。

        2、 模板支撑体系与专项方案不符。

        3、 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不齐全(未见社保、工资证明)。

        4、 未见劳务分包合同,其它合同签订由项目经理签订,部分合同无中标单位盖章。

        5、 无有效支付凭证,个人收据且无合同财务章。

        (十三)塞外安居8#(市直)

        1、模板支撑体系存在与专项方案不符情况;

        2、直螺纹套筒连接接头加工端部处理不符合要求

        3、总包与劳务分包,材料设备公司、商品混凝土公司签订的合同章市项目部公章

        (十四)泽信加州华府三期一标段5#(市直)

        1、墙柱根部未按要求进行凿毛处理,烂根情况普遍。

        2、洞口下部矮墙后浇筑部位钢筋绑轧不符合要求。

        3、劳务分包合同法人由项目经理代签。

        (十五)中海左岸银河天街A区(市直)

        1、直螺纹套筒连接梁、柱、主筋、部分接头端部处理不符合要求,现场先安装接头后吊装作业面,程序不符合标准要求,接头受力工况改变,不符合性能要求。

        2、标养试块现场养护环境不符合要求。

        3、未见防水公司相关资质。

        (十六)满世尚都(市直)

        1、核心区箍筋间距不符合要求,搭接区未按要求进行箍筋加密。

        2、构件根部未按要求进行剔凿处理,主筋施焊较多。

        3、整改回复不及时,未进行复查记录。

         

         

         

         

         

         

         

        附件二:

        各项目工程在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1、清水河文博苑5号住宅楼

        未封闭施工,无门楼,无标识,无五牌一图,道路未硬化,无门卫,无冲洗设施,裸露土层未绿化,场地存在积水。脚手架无通长垫板,连墙件数量不足且连接方式不规范,架体未封闭,无平网,无随层网,剪刀撑设置不规范。支撑系统审批不全,无验收表,无临边防护,临电未执行TN-S系统及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无开关箱,箱体内仍用DZ47系列开关。钢筋场地无防护棚,出入口无防护棚,楼梯及洞口未防护。龙门架未办理使用登记,特种作业人员均未持证上岗。资料不全,项目经理,总监,安全员均不在现场。监理有通知无回复。

         2、和林中国电信云计算后勤保障中心

        道路未硬化,无防尘措施,无五牌一图,无门卫,无冲洗设施,未绿化,场地积水。资料不全,部分钢筋机械未入防护棚,塔吊未办理使用登记,现场未封闭施工,操作人员无可靠立足点。监理有通知无回复。

        3、托县双河明珠小区二期1号楼

        未封闭施工,无门楼,无标识,无五牌一图,道路未硬化,无门卫,无冲洗设施,未绿化,场地积水。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且连接方式不正确,横向扫地杆设置不正确,架体未封闭,无平网,无随层网,剪刀撑不到位。模支系统无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数量不足,无剪刀撑。临边防护不到位,洞口未防护,楼内未清理,电梯井防护不到位且防护门未达到标准化,材料堆放混乱,部分钢筋机械未入防护棚,木工机械无防护措施,无消防器材。起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

        4、托县金河康居花园住宅小区12号楼

        该项目基本完工,实体无脚手架,无基坑,现场未硬化,无冲洗设施,道路未硬化,现场未绿化。资料方面:审批程序不到位,验收无结论,无项目经理、总监执业资格章,资料不全。监理有通知无回复。

        5、土左旗碧水蓝山S4号楼

        施工围挡不符合要求,无五牌一图,无冲洗设施,主干道未硬化,现场无绿化,现场材料堆放混乱,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龙门架未办理使用登记,临电开关箱严重不足,线路无防护措施,楼梯无护身栏杆,孔洞无防护措施,天井无平网,护栏不符合规范要求,电梯井口无防护,井内无防护措施。监理有通知无回复。

        6、土左旗清华园7号8号楼

        该项目现场基本完工,实体无检查项目。资料方面无方案,无验收,审批程序不到位,未按要求填写资料,除施工组织及规章制度外其他安全资料未见。

        7、武川法院审判楼

        无冲洗设施,主干道未硬化,现场无绿化,大厅内脚手架无纵横向扫地杆,小横杆数量不足,无剪刀撑,脚手板未满铺,无安全通道,吊篮无安全绳,无开关箱,搅拌机无防护棚,材料堆放混乱,孔洞无防护,施工升降机无使用登记。脚手架审批程序不全,验收无结论,无量化指标,无项目经理及总监签章。

        8、武川武皇二期3号楼

        无门楼,无标识,无五牌一图,道路未硬化,无门卫,无冲洗设施,未绿化,场地积水。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且连接方式不正确,无平网,无随层网,剪刀撑不到位。模支系统无纵横向扫地杆,无纵横向水平杆,无剪刀撑。临边防护不到位,洞口未防护,楼内未清理,材料堆放混乱,钢筋机械未入防护棚,木工机械无防护措施,无消防器材。临电未执行TN-S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破损,无门,无锁,无系统图,无标识。龙门架无使用登记,立即拆除。现场无安全资料。监理有通知无回复。

        9、回民区诺德龙湾

        该项目未取得复工许可,擅自施工。脚手架剪刀撑不到位,连墙件不足,部分立杆底部悬空。模支系统无纵横向扫地杆,无纵横向水平杆,无剪刀撑。楼梯未设防护栏杆,作业层防护不到位。无消防器材。

        10、玉泉区万锦。香墅17号楼

        道路未硬化,无门卫,未绿化,。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不足且连接方式不正确,无随层网,剪刀撑不到位。脚手架挑梁(北侧凹陷处)根部连接不可靠。部分洞口未防护,临边护栏未固定,电梯井防护不到位,楼内未清理,材料堆放混乱,钢筋机械未入防护棚,线路防护不到位,模支系统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数量不足,无剪刀撑。方案不能指导施工,验收无结论,无量化指标,无项目经理及总监签章。基坑未提供方案,部分边坡以塌陷,要求采取措施防护。

        11、新城区脑包村接待中心

        脚手架方案审批不全,横向扫地杆设置不符合要求,连墙件及小横杆数量严重缺失,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临边防护不到位,基坑无防护措施,无排水措施,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PE线未与设备连接。线路防护不到位。

        12、赛罕区内蒙古图书馆

        无门楼,无标识,无五牌一图,无门卫,无冲洗设施,未绿化,场地积水。围挡不符合要求,材料堆放无序,临电未执行TN-S系统,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开关箱破损,无门,无锁,无系统图,无标识。开关箱集中设置,距离设备大于3米,PE线未与设备连接。钢筋场地无防护棚,脚手架方案审批不全,无横向扫地杆,无连墙件,小横杆数量严重缺失,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无平网,临边防护不到位,基坑无防护措施,无排水措施,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模支系统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数量不足,无剪刀撑,作业人员无可靠立足点。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物料提升机无任何防护措施,无备案,无使用登记。项目经理,安全员,总监均不在岗。

        13、市管塞外安居新城公租房B7号

        现场内未硬化,未绿化,未覆盖,脚手架方案审批不全,横向扫地杆设置不符合要求,连墙件严重缺失,及小横杆数量不足,验收结论不明确,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无排水措施,模支系统纵横向扫地杆,纵横向水平杆数量不足,无剪刀撑,水平杆数量不足,个别立杆悬空,个别开关箱使用DZ47系列开关,PE线未与设备连接。线路防护措施不到位,设备未办理使用登记,材料堆放无序,临边防护不到位,木工场地无消防设施。

        14、市管加州华府5号

        现场内未硬化,未绿化,未覆盖,脚手架方案审批不全,横向扫地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剪刀撑不到位,小横杆数量不足且均不在主节点,脚手架与楼体间无防护措施,挑梁与楼体锚固不正确,临边防护不到位,孔洞无防护,电梯井从7层往上无防护门,楼梯从7层往上无防护栏杆,个别开关箱距离设备大于3米,无标识,个别设备未与PE线连接,楼内线路无防护措施,基坑东侧下部以拆除应尽快完善,基坑无排水措施,大模板及钢材存在集中存放在地库顶板的问题,大模板防倾覆措施应加强,资料填写不符合要求,审批无执业资格章。

        15、市管中海左岸银河天街A区

        现场内未全部硬化,未绿化,未覆盖,无冲洗设施,无安全通道,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符,连墙件及小横杆数量不足,验收结论不明确,无平网,作业层脚手板未满铺,临边防护不到位,孔洞无防护,个别设备未与PE线连接。

        16、市管满世尚都2号

        场内未绿化,未覆盖,脚手架横向扫地杆设置不符合要求,剪刀撑不到位连墙件及小横杆数量不足,无首层平网,主通道无护身栏杆,临边防护不到位,孔洞无防护。临电方面,个别箱门破损,无标识,无电器连接,设备未与PE线连接,开关箱大量使用DZ47系列开关,钢筋场地防护棚不达标,安全资料未提供。监理整改单无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