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局机关相关科室:
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人社领域包容审慎监管,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办法》规定,制定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免予处罚清单(第一版)》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从轻、减轻处罚清单(第一版)》, 现印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切实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执法与指导”“监管与服务”“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引导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同时注重在工作中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水平。